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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增值税发票开具注意事项

2018-10-29     作者:     文章来源:     点击数:779 

增值税发票开具注意事项


2017年7月1日起,开具增值税发票时:


1、必须填写购买方“纳税人识别号”;


2、发票内容必须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;


3、不能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;


4、不能笼统开具办公用品、食品等名称的发票;


5、开具汇总办公用品、食品等发票,必须附上税控系统开出的《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》,并加盖发票专用章。


例如:在商场买了几支签字笔,几本笔记本。


7月1日之前,笼统开具“办公用品”名称的发票;


7月1日之后,发票上必须把商品名称、型号、数量都打印出来。


6、7月1日起开具培训会议清单,必须由酒店系统或销售系统开具,并加盖发票专用章,不再接受系统外开具的清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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